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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

大道篇 開清淨法眼 – 有條件的自由 (七十八)




「自由意志」裡

所謂的「自由」  指的是真自由

並非現在人世間大家在玩的自由

現在人類所認知的自由  一切都是有條件下的自由

是假自由  是在堅牢裡而不自知的自由

或者座落在某個制度  某個國家主義  宗教教義  或者學術論述

或者存在遊盪於政黨政治  經濟文化  環境家族種族歷史等等之下的自由

是由人們所訂定的規則條約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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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只能共產主義  不能資本主義  或只能社會主義或民族主義

規定一定要上學受教育  貧窮或文盲一定要去解救 

規定這個國界  那個區域是我的  你不能踩過來

過了河的那邊是你家的事  不管我的事

規定你只能在某個範圍活動  或者要簽証  或要登記  或要攝影存証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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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  我們必須建立一個明確的真知真見

即是:

凡有任何的限制  約束  管理  條件  規範  法則  標準  區域  範圍等等

無論以上這些  被冠以多麼堂皇  多麼正當正義慈悲教育利他性

都不可能存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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