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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大道篇 開清淨法眼 – 「小我」歸零實戰篇之52 – 個人實相的主權與責任(157)





這些在我們世界周圍流轉之世事因緣  這些我們所遇見的人地事物

是為了增加我們的生命經驗而來

是為了讓我可以自由定義它們  去使用它們而來

我們怎麼定義它們  它們就有什麼功能 

我們就只能依我們所定義的功能去使用它們

但往往因為我們看不清  自己是始肇俑者  反而去怪罪他人他事他物

把這些引起我們感受的這些諸多情緒感覺想法做法行為反應等等  都歸罪於外境他人

認為是外境外人外物外事讓我們陷入困境  絕境  苦源

於是  原本我們是個主權行使者  反過來成了被自己定義下的犧牲者  我們交出了主權  成了外境是主權者  我們是被支使者 

當家的  成了奴隸  受外境所支使  世界顛倒 

我們錯認為自己無能為力去改變外境  只能任由外境所牽拖

這些

完全是小我的技倆  篡位而上  推拖怪罪卸責諉過逃避假藉  把當家的給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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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小我掌權一天  我們便無法拿回主權

除非  我們認真來思考  反省  觀察  覺察我們每個當下的起心動念

仔仔細細的覺察我們的每一個念頭之初始念在哪裡?

是想要逃避  或是恐懼害怕  或是預謀計算  或是計較  或是執取執念  或是不滿不足  或是傲慢或是依賴  或是憎心怨恨  或是羨慕妒忌

循著每一個念頭而上  必會找出它的根源失衡在哪裡  是什麼原因讓你這麼恨一個人或愛一個人  或認為一個人是善的或惡的?

這樣的去細細尋找  好好觀看  必然得出一個至理真相

那就是

所有我們被傷害  或得不到  或失去  或不足  或幸福  好或不好的感受  都純粹是在我們大腦裡面運作的  在大腦裡的想像計算比較衡量取捨而來  都是受制著我們在社會裡長久學習得來的一些價值觀信念教條而造成我們的比較及計較心 

以致於我們給自己設下許許多多的條件  也給別人設下許多標準

這些條件標準及價值觀本身一直都是浮動的  每個人的認定及標準都不同  根本就無有一個定準  而我們就時常執取一個標準而論人論事

這個度量本身就有問題了  怎麼會有合適及適度的結果呢怎麼可能有什麼精益效用呢無一不是在拖磨自己的身心而已  怎麼可能能解決問題  怎麼可能解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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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個人實相的本質

便是要認清  自己是主人  有主權  有號令權

即然你是你世界的主人  那麼  同時  你便有等量的責任義務

主權及責任義務是二合一 

你享有無上主權便得擔當無上責任義務

你不願意擔當責任義務  那麼抱歉  你的主權也必須被取走

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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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責任義務」 即是申明一切的痛苦快樂根源是由自己所產生  由自己對自己及外境的定義而起  無關外境  負起一切責任  不再怪罪外境

那麼  只要你開始這樣的不再怪罪外境  願意負起一切自己快樂與痛苦之因的責任  即是收回自己的主權

越負責任  主權廣度越大越深

直至你能負起全責  那麼  自然你就收回所有主權

回歸金剛座上的圓心本尊

一位完全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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