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只是文字 是中性 基本上也沒什麼意義可言
文字若沒有被賦予定義 不會產生能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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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我們再來看看情緒作用
當我們看了文字性的「最愛」及「最恨」之當時
「愛」跟「恨」的力量就在運轉了
除了文字上大家所給它的定義之外
我們的腦子會自動去連結我們生命裡的過往經驗結果
以及被教育出來對「愛」「恨」的理解
我們的腦子會去搜尋同類質(類比)的事物
找出相關之情緒感受 然後運算出結果 立刻分類成愛恨兩邊
並連結到我們在平時有意無意中早已歸類出來之「最愛」及「最恨」名單上的人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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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意思是
當你看見我在寫出來「誰是你最愛的人?」「誰是你最恨的人?」的這些字眼時
你的腦子便即刻將這兩類運算歸類完畢 擬定好名單上的人事物並加以連結
連同相關的情緒也帶進來 因為三者是連帶作用/一起作用
文字的「最愛」及「最恨」定義=名單上的人事物=「最愛」及「最恨」之諸多情緒 三者等同
因為我們腦子已習慣這樣運作方式:
定義
論斷
批判
分類
分別
比較
比較
歸類
取捨
連結
相關
分析
推理
運算
加乘
值價
認知
是非
隱藏
放大
.
.
.
腦子會在記憶庫裡存取過往的資料加以處理運算快速給出答案結果
這些腦子的運作便時時刻刻帶出諸多不同相反的情緒
喜悅痛苦 悲傷快樂 舒服討厭 親近逃避 執有捨離 歡喜厭惡 滿足不足 寵愛恨踏 專佔毀滅 施捨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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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
你所認為的感覺 情緒 反應 一切的認知
愛啊恨啊 喜啊悲啊 得啊失啊 正義不義 良善邪惡 高下美醜
完完全全都只是腦子的運作
由腦子給出的答案結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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